王石川:吃空饷仅被警告,与纵容何异?

2014年07月23日03:19  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

  三门峡渑池县教体局局长的女儿,竟然在上学期间就端上“铁饭碗”。这个奇怪的现象经网友举报后,当地纪委介入调查。然而如今,刘彦民仅被党内严重警告,如此处理结果,令人愕然。

  吃空饷的本质是利用公共权力满足私利,是揩国家的油,早已激起舆论的普遍痛恨,但吊诡的是,吃空饷事件此起彼伏,犹如韭菜,割掉一茬又是一茬。究其因,既与权力失范、制度失灵有关,也与违法成本过低有关,有的地方被发现了只不过叫停了之,或者只是吐出不义所得。

  纵观媒体公开报道,处理吃空饷的手段,党内严重警告似乎成了“标配”,这种处罚力度明显过轻。由于这些官员多是党员,先被党纪处理十分正常,但党纪处分之后不能画上句号,还应该由国法伺候。

  吃空饷已经涉嫌触犯《刑法》中的诈骗罪—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而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,“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与此同时,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二条还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,是贪污罪。由是观之,吃空饷不是简单的揩油,司法部门应介入并治其罪。

  近年来,吃空饷现象屡禁不绝,究其因,违法成本低是不容忽视的一大原因。为何轻轻处理吃空饷者?著名学者李成言认为,问题出在纪检部门对事件的定性上。通常,纪检部门认为官员通过一个名单“吃空饷”,不是直接贪污,不构成犯罪。同时,“吃空饷”现象太多,纪检部门可能形成法不责众、从轻处理的思维。此说不无道理,除此之外,还应该问责轻罚吃空饷者,两者是否存在利益输送?

  有学者认为,“从‘吃空饷’的结果来讲,还应对涉事责任人,比如整个流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,采取严厉的惩戒性措施,而且这种惩戒措施应当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”诚然,吃空饷的背后存在一条灰色利益链,如果只警告一个人,其他人就逃过了惩罚。当然,问责不是全部,严格遏制吃空饷事件发生才是关键。清除腐败,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,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。吃空饷屡屡发生,既要严惩责任人,也应该反思这些人为何能够轻易吃上空饷,是不是预算制度、监督制度出了问题。一言以蔽之,谁吃空饷,就让谁付出相应代价,让其得不偿失,叫苦不迭。理想的状态是,制度健全,监督有力,让意图吃空饷者无从下嘴。

  王石川(江苏 职员)

(原标题:吃空饷仅被警告,与纵容何异?)

(编辑:SN090)

文章关键词: 吃空饷 纪检 警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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